2025 陈嘉映 - 何为良好生活
我一直对自己期望不高,更希望的倒是有几个读者能与作者一样感到诚实的思考实是人生一大乐事。
生今之世,承诸圣之表章,经群英之辩难,我得以坐集干古之智,折中其间,岂不幸乎?
什么是伦理
伦理学从道德善恶维度来探究社会生活。
在相当程度上我们可以说,有些行为和心理,没有语言就不会有--就像有些战术是没有电子通讯设备就无法有的--例如辩解,说服,为万世师表的雄心,对人生意义的困惑,内疚,迫害异端。
伦理学虽与道德问题关系紧密,但它并不是狭义的道德研究,毋宁说,它联系生活整体来考虑道德维度。因此,威廉斯建议把苏格拉底问题即人该怎样生活这个问题,作为伦理学的初始问题。或者就像今人常提的那样:伦理学探讨人生问题,探讨生活的意义何在。
我们通常不会凭空去考虑人该怎样生活我们通常考虑的,是在一件一件具体的事情上该怎样做,例如考虑我是该考研究生呢还是该作为志愿者到甘肃农村去教书。但这种具体的考虑有时不仅是在决策论意义上做一个决定,不仅是在特定条件下盘算、权衡,而是要连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即我的整体生活旨趣一起来考虑。这时候,考虑的内容就不再只是在一件具体的事情上我该怎样做,而是连到了我该怎样生活这个更一般的问题上。
我该怎样生活涉及我对生活的一般刻画和一般看法。这种刻画和认识不可能局限在一个人自己身上,我们同时也在琢磨别人的生活
但我该怎样生活这样一个看似属于我自己的问题则必然联系于人该怎样生活这样的一般的问题
人该怎样生活这个问题在苏格拉底那里是哲学的核心问题,因此也称为苏格拉底问题。
亚里士多德把人类活动分成三类:理论活动、实践(praxis)、制作(poiesis)
亚里士多德区分三类学科:理论学科,包括形而上学、数学、物理学;实践学科,包括政治学、伦理学;制作学科,包括诗学
理论科学的目标是为真理而求真理,它们不改变事情本来的样子,例如,对天体的研究不改变天体的运行。实践学科不是单为真理本身之故而探求真理,例如,伦理学研究的目的不在于知道善人是什么样的人,而在于我们自己成为善人,不仅意在知道什么是德性,而在力求使我们自己有德。伦理学“不像其他知识分支那样,以静观、理论为目的……而是教人怎样成为善好的人,否则这种研究就没有意义了”。
区分理论伦理学和实践伦理学,“前者发现规律,后者应用规律”。这个区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和伦理学是否教人为善这个问题的尖锐性:理论伦理学不关教人为善的事,教人为善的是实践伦理学。
我很同意蔡元培,以修身书那样的方式列举多项道德规范不是伦理学的任务,对各种各样的道德规范进行反思进行论证才是伦理学的任务。
维特根斯坦曾注意到,虽然人们在劝求时有可能提供理由,“但这些理由能达到多远?理由穷尽处,是劝请( ueberreden )。
人们本来不是要为正确生活,而是要生活得热热闹闹忽忽悠悠
自我辩护者不是要宣讲某种道理,而是要表明他并不是没道理。他希望别人理解他。
我们与其从进取性的说服着眼来看待说理,不如首先把说理视作不同的经验之间求取理解的努力。
人际理解远不止是一种智力活动,而首先是一种伦理态度,视对方为理性存在者的态度。
如果我们像亚里士多德那样认为物理学类型的认知本身即是一种至高的善好,那么同样,努力理解人类实践的认知也是一种至高的善好。
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
功效主义是utilitarianism的译名,最常见的汉译是功利主义。Utility,用汉语表达,意思是功效、功用、利益、用处、利用。利这个词,在汉语论理中颇多贬义。
英文utility一词本来不含贬义,偏于中性的效用,utilitarianism更不是鼓吹自私自利。为了不把utilitarianism这个词错当成自私自利主义,我像另一些论者一样,不把它译成“功利主义”而采用“功效主义”这个译名。
功效主义理论是后果论的,什么行为是善好的,要看这个行为带来什么后果。在这一点上,它与道义论相反。道义论注重行为所依的原则和行动者的动机--只要我用心良善,只要我按道德律令做事,我就是道德的,我的行为产生什么后果,相对来说不那么重要,甚至全无所谓。
作为两种相异乃至相反的理论,功效论和道义论各有得失,而在实际生活中,从功效出发和从道义出发则更多是两种不同的态度。从功效出发,多是冷静的,但易失于计较;从道义出发,则多带强烈的感情。如道德义愤,我们也许应当把道德义愤视作一种重要的积极的“道德感情”但不幸的是,在实际生活中,它多半不像自以为的那样充满道义,更多倒是把自己认可的无论什么东西上升到道义的高度发展为狂热。十字军、红卫兵、原教旨都是如此。
单说功效,还不能成为一种主义,因为先得有个目的,才能确定什么手段有功效什么手段没功效。
功效主义并非不谈目的单谈手段,只是它所设想的人生目的是个老生常谈:人皆避祸求福,或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利益”可以各种各样,功效主义通常把它界定为happiness,汉语译成快乐或幸福。
功效主义理论并不停留在这个起点上,依这种理论,最重要的不是这一个人或那一个人的幸福,而是人类幸福总量。功效何如,要以是否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来衡量,为此,一个人很可能要放弃点儿自己的幸福。这么一来,这种理论不是主张人应当自私自利,反倒是主张利他
如果能用一个特点来概括功效主义者,那就是“对社会公正的深切关怀”
对功效主义的一项常见的批评,是它过分偏重于总体,忽视了个人权利。按照最大幸福原则,似乎谁获得幸福并不重要,但凡人类的总体幸福有所增加,不妨牺牲少数人的幸福,只要减少之量低于增加之量就行。
根据边际功利递减的法则,剥夺并瓜分少数富人的财产给我们穷人带来的幸福总量通常会大于给富人造成的痛苦总量,但是否就可以这样做?人类整体获得最大幸福初听像是一个美好的结局,但若不顾个体合法权益,个人幸福成了幸福总量中的一个数字,结局会相当悲惨。
人命当然不是保险公司收支簿上的数字。只不过,这些数字之外的东西,亲人死去你心中持久而沉默的伤痛等等,不在经济学研究范围之内。
经济学非经济不言并没什么错,错在经济学帝国主义。把社会生活简化为经济利益的交易,这不是经济学的结论,而是它的工作假设。
经济利益只能支撑经济学,支撑不住伦理学,因为是生存定义利益而不是利益定义生存。
认真把人命当成了保险公司收支簿上的数字,那就是经济学帝国主义了--它倚仗其强势掩盖了其工作假设的假设性质。
经济学对流行观念的最大影响,非“理性人假设”莫属。按照这个假设,人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
总之,依互惠利己说,我们平常所说的道德,我们平常具有的道德,其实根源于我们的自私。
恻隐之心、仁爱之心、宗教信仰,这些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被视作派生的东西而不是原始现象?
我们不应把饿了吃冷了穿以及等等称作自私,甚至也不应把它们称作自利,为此,我以为,在这些场合,最好采用严复当时使用的另一个词:自营。
生物学、经济学、博弈论,各自在自己的学科框架内研究人类行为的一个部分或一个方面,各有各的成就和效用,但它们从来不是对人性总体的研究,从来不可能发现“人的本质”。
我们是否能够以及怎样能够从物事之所是推导出应当怎样做?这个“是与应当问题”被称作伦理学中的休谟问题
从实然到应然引起困惑,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把事实认知想成了其他认知的前提,实际情况却是,我们一开始总是联系着我们要做的事情来认知事实,为了我们要做点儿什么去认知事实。
斯蒂文森说:"“伦理学分析的中心问题--甚至可以说'真正的’问题--就是详细地阐明看法与态度是怎样发生相互关系的。”
我认为这是一个深有洞见的断论:如果研究只涉及实然,与我或我们应当怎样做没有关系,那就是科学研究;如果研究只涉及应然,而没有实然为据,那就是道德说教。
化学家只要找到了某种溴化物发生反应的规律就止步了,而社会学家找到人的某种反应模式时,他的工作刚刚开始,因为他需要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反应,他要在价值、动机、意图中探索“为什么”。为了找到这些,社会学家就需要了解人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的看法和描述。一个人在站台上举起手臂左右挥舞,他可能是招呼人,也可能是在活动筋骨。要了解这些单单观察是不够的,“社会学家最终不得不以某种方式询问:'你为什么这样做’”。但问答本身是互动,当事人可能有意无意地掩饰或欺骗。于是,研究者就不得不进入符号的领域。
社会生活和物质运动都可以是高度复杂的,但社会生活的复杂尤其来自于行为者本身对生活怀有看法、回忆、期待等等。
快乐
快乐似乎天然是好事,当父母的,谁都愿意孩子快乐,不愿意孩子痛苦;每逢过节的时候,我们祝亲友节日快乐,没有祝他不快乐的。我们自己也愿意快乐而不愿沮丧,碰到沮丧的时候,我们希望它赶紧过去,快乐当然也会过去,但我们不会盼它消失。
有一种主义,把善好等同于快乐,认为人生的目的就是追求快乐,这被称作“快乐主义”。把快乐等同于善好的一个主要论据是,人似乎都追求快乐,而且不是把它作为手段而是为其自身来追求--一个人在享乐的时候没有人问他为什么享乐。英国哲学家多半持快乐主义,休谟说:“人类心智的主要动力或推动原则是快乐和痛苦”;道德亦不例外,“美德的本质惟在于产生快乐,邪恶的本质则惟在于造成痛苦”,因此,道德的全部效果一定都来自快乐和痛苦。
不过,把快乐等同于善好似乎走得太远了。让我们想想,《西游记》里谁最快乐?好像是猪八戒。猪八戒好吃好色,好要不怎么聪明的小聪明,偶或也英勇一下子。除了有时嘟囔抱怨,他过得高高兴兴。这个形象真是塑造得出色,我们,我们男人,都有点儿像猪八戒,有可爱处,也怪可恨。不管可恨还是可爱,我们一般不挑选猪八戒作为良好生活的典范。
回到现实生活,一个小官僚,性格挺开朗,人缘挺好,能哄住上司,也能应付同事下属,不怎么焦虑地做点儿公务,然后吃点儿、喝点儿、玩点儿、拿点儿、贪点儿。他过得挺快乐,却不算善好。听说雷振富同志就蛮快乐,当然,他被抓起来了,不快乐了。但还有千千万万个雷振富没有被抓起来,他们仍然快乐着,偷着乐。
反过来,屈原忧国忧民,不怎么快乐。顾准、遇罗克、刘宾雁,为真理为正义事业奋斗,却很难说他过得快乐。你看,好莱坞电影里那些英雄人物,为家人为国家利益跟坏蛋缠斗,成天板着眉眼。耶稣快乐吗?《复活》里的聂赫留道夫,忏悔之前过得挺快活的,后来跟着玛斯洛娃去流放,不那么快活了。但也许那时他才成为善好之人。
嗑药的快乐好吗?妻子醉心于新情人却严丝合缝哄着你,你为她的“一往情深”而快乐,这样的快乐好吗?这一类快乐“与事实无关”,苏格拉底称之为“虚假的快乐”或“错误的快乐”。(《斐莱布篇》,40)完全被人欺蒙还好说,但这类“虚假的快乐”往往杂有自欺,例如在包法利夫人那里。这还没完,此外还有人幸灾乐祸,有人行强奸,有人虐杀动物甚至虐杀人类并因此快乐,以此求乐。想到虐杀者和强奸者也能获得的快乐,我们似乎很难再坚持快乐总是善好。
功效主义或一般快乐主义并不否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一味快乐,倒常常去做很不快乐的事情。据说,那是我们因了长远的快乐,不得不放弃了眼前的快乐。弗洛伊德的“现实原则”说的也是这个:性本能和自我本能原本都是求快乐的,但自我本能比较乖觉,很快就受到必要性的影响,开始修正快乐原则,臣服于现实原则。不过,这个现实原则,“归根结底也是在追求快乐--尽管是一种被推延和缩减过的快乐,同时也由于其合乎现实而保证能够实现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