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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李泽厚 - 美学

美学是什么

对于世界上无数“美的现象”里,存不存在一种共同的东西来作为我们的思考研究的对象呢?有人认为,美具有主观性,具有想象带来的偶然性和任意性,是不能用理性思考的,理性思考也是会破坏美的。但是从古到今,对美的探讨从未断绝,并且相当兴盛,可见人们需要这种探讨。关于美的学科有很多,有的是美的哲学(定义美),有的是审美心理学,有的是艺术社会学。我们指的美学一般是这些学科的混合,也因混合比例的不同形成了美学的不同派别。

审美感受经常是朦胧而多义的,但它同时又异常细致而准确。一字之差,半拍之慢,一笔之误,便有天壤之别。审美感受的这种复杂而精确的数学结构使它不同于日常经验,把人从日常生活中似乎拉了出来,以获得不同于现实习惯的新感受。马克思说,只有当数学进入一个学科才标志着一个学科的成熟。美学是否能够发展到数学科学的程度,这是未来要解决的问题。我们现在所作的只是一些关于美学的表面的描述。

美是什么

美可以作为感官愉快的判断,饿得要命的时候吃点东西觉得很“美”,热得要命喝点冰饮料觉得很“美”;美可以作为伦理的判断,在古代“美”和“善”经常是一个意思,比如“传统美德”,“里仁为美”。美可以作为审美的判断,优美的乐曲,美味的事物,美丽的女孩。美总是具有一定的感性形式。

美总是同时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美作为人的一种感受,依赖于人所具有的审美能力,所持有的审美态度;审美对象具有一些形式和规律,比如黄金分割比例,对称性。李泽厚认为,美的本质在于自然的人化。人类在主观性与客观性的交汇点——实践——上能够依照世界的规律来改造客观世界以满足主观的需要,这个改造了世界的客观现实存在的形式就是美。他认为,美是真与善的统一,“真”是自然界的规律,“善”是人类实践主体的根本性质,是社会的合目的性,美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人类在实践中逐渐熟悉了自然的规律,于是合规律性的现象获得了人类的认同。人利用规律将世界改造成需要的样子,合目的性的现象自然是人类的追求。通过漫长历史的实践,自然人化了,人的目的对象化了。自然的形式逐渐成为了自由的形式,而自由的形式就是美的形式。美是现实以自由形式对实践的肯定。自由不是任性,因为任性的行为恰恰是动物性的情绪欲望的奴隶。自由是通过规律支配自然,使人具有必然的力量。

美的形式是人类实践力量不断抽象的结果。“抽象”体现了生命对现实世界的隔离和否定,它消灭了具体时空,超越有限,追求永恒。从节气变化中人们抽象出了“节奏”,从自然风光中抽象出了“对称与均衡”,这些美的基本形式都是自然界规律性的体现。而人们通过对这些规律的把握获得了巨大的物质力量,从这些美的形式中人能够收获安全感和家园感。美的形式标志着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

美感是什么

外在自然的人化使客体世界称为美的现实,而内在自然的人化使主体心理获得美感(审美情感)。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历史地建构起了自己的心理本体,这种心理已经区别于动物,因此称为“内在自然的人化”,其中的审美心理结构(审美能力)就是这样被塑造出来的。这种心理在实践中被塑造,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地域、民族、时代、阶级)表现出很大的不同。内在自然的人化首先是感官的人化,人的感官不在直接为“生存”服务,而是具有了社会性。马克思称之为感性的功利性的消失,味觉、嗅觉、触觉之所以不能称为主要的审美器官,是因为这些感官与功利性需要和享受关联太密切,缺乏视觉、听觉所具有的超越性。其次是情欲的人化,人的情欲本质上是感性的动物性的,但在社会实践的积淀中渗透了理性。动物只有性欲,而人类有爱情。

自然的感官成为审美器官,人的情欲成为美的情感。审美就是这种超越生物性的需要和享受。正如人类超越了四肢的束缚发展出了“工具”,超越了声带振动发展出了“语言”,产生了思想,发展出超越生物性的道德,正是人性是这种生物性与超生物性的统一。不同的只是在于,在这些领域超越性表现为理性,而在审美上,超越性表现为感性。美感的实质是一种愉快的自由感。

一个很出名的“距离说”认为,审美态度要求与欣赏对象保持一定的心理距离,使自己从现实生活中脱离出来,保持一种与日常生活和实际功利无关的态度。然而事实上,一个人不可能很长时间内只保持审美态度。人不可能永驻于圣殿,他必须一次次重返人世。人是在审美态度的一次次往返中丰富了精神世界。一方面,审美是对人的动物性的生理基础的突破,另一方面审美本身就有深刻的动物性生理的基础,审美愉快本身就必须有生理愉快作为基础,审美愉快与生理愉快的界线本身就是模糊的。

在审美态度中,人遇到具体的审美对象时,人发生审美注意。审美注意是审美态度的具体化。审美注意主要是对对象的形式和结构(造型的特征、诗文的抑扬顿挫、旋律线条)的注意,这种注意不同于科学研究的注意,它并不直接把形式与结构过渡到逻辑思考、概念意义,而是更为长久地停留在对象的形式结构本身。在这个过程中,各种心理因素(情感、想象、意念、愿望、期待)自觉或不自觉地投入其中。

美感带来的愉快,康德称之为审美判断。之所以成为判断,是因为他认为审美如同逻辑判断那样要求美感具有某种普遍必然性,美感既是感性的,又是超感性的,它们是在个体的感性中积淀着的社会的理性,这个理性不是来自知性的逻辑,而是人的各种心理功能协和运动的结果。美感与快感的根本差别在于,快感的愉快在判断之前,正是外界刺激带来的愉快使我们产生了心理愉快的判断;美感的愉快在判断之后,在审美过程中我们调动了各种心理运动,当内心达到和谐之时便是我们形成判断之时(不是知性的“判断”),而后产生审美愉快。审美不是被动的静观,而是需要主动调动各种心理功能的活动。审美愉快不只是一种简单的心理功能,而是多种复杂的功能的综合,包括感知、理解、想象、情感。

审美感知并不只有感性,它本身具有许多超感知的成分,只不过并不被人自觉意识到。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所构建的文化心理结构已经把理解融化为感知中,使得看上去纯感性的知觉实际上是超感性的知觉。

审美总意识到自己处于非实用的状态,不必对所见所闻作出行动反应。这是一种双重性,我们知道电影里发生的事不是真的,但又能经历分享角色的喜怒哀乐。审美必须有欣赏的自意识,与对象融为一体又仍然保持静观。

审美理解包含着一种渗透在感知、想象、情感等诸多因素中并于它们融为一体的某种非确定的认识。我们通常无法对这种领悟做语言的表达,因为它脱离的确定的概念与逻辑思维。正是这种认识构建着不同于工具理性和道德实践理性的审美理性。

想象是审美的关键,它使感知超出自身,使理解不走向概念。在审美欣赏中,对内在意义的理解不是靠概念而是靠想象来完成的。所以康德说,审美是想象和理解的和谐运动,趋向概念而又无确定的概念。这种看法是深刻的,只不过我们的心理活动应该不止想象和理解这两个。审美想象不同于科学想象,科学想象的主体依然是客观概念,它只是客观概念的某种具体化。而艺术想象是包含主观情感的,

审美感受是不是一种特殊的感受?一种说法认为,审美并不神秘,它只不过是日常感受的综合,日常的喜怒哀乐被艺术作品组织、协调,最终形成了一种愉快的情绪,因此并不存在特殊的审美感情这样一种感情。另一种说法认为,存在一种特殊的感情,这种感情使对一切“形式”本身的反应,例如透过诗句表达的意义引起的喜怒哀乐而把握到词句本身的结构和抑扬顿挫从而产生的感情。这其实不矛盾,前者强调了审美感情的组成基础,而后者强调了审美情感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美感是一个关于情感比例的综合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