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nyQi's Log

我从头开始思考

世界的存在

我们认为我们存在于“世界”上,因为我们感知到了世界。于是产生了两种假设。一种假设认为存在一个外在的客观世界;一种认为没有那样的客观世界,一切都只是我们的感觉。我们永远无法证实哪一种假设是对的,因为感觉是有限的,而假设的含义是无限的。然而,经验告诉我们前一种假设似乎更可信。所以我选择相信第一种假设。

世界运行着。令人惊奇的是,我们作为存在于世界当中的一部分,发现尽管世界的运行纷繁复杂,却复杂的背后居然有简单的原理。通过不断重复实验,我们总结出规律,这些规律在实践检验中得到应验。有时我们发现我们总结的规律在某些情形下无法应验,于是我们对我们的总结稍作修正,发现它们再次应验并且现在能适用于所有情形了。于是越来越多的人相信,看似复杂的宇宙背后有着极其简单的规律,只是因为物质的数量太多了导致简单的规律也会产生复杂的结果。也有人提出,规律并不存在,人类的所有“检验”都只是巧合,因为人们所做过的观察是有限的,而规律预言的现象是无限的,这里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所以,对于世界是否是有规律的,这也是我们永远无法确信的事。认为世界毫无规律似乎没什么好处,所以我选择相信世界是有规律的。

从上面的思考中我们意识到, 在一些大问题上我们无法论证得到一个正面的答案,却有一个足以让人确信的否定答案。我们如果选择相信某一个正面,我们就落入了某一类人群,称为xx主义者或xx论者。例如,唯物主义者与可知论者。

人们用上面提到的观察、总结、检验、修正、再检验的方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规律,我们把用这样的方式发现规律的方式称为科学。这些规律之间可以归类,有的在小尺度上起作用,有的在大尺度上起作用,有的在人身上起作用,有的在机器上起作用,于是产生了许多学科。在众多的规律当中,人们发现有些规律可以由其它一些规律推理得到。所以产生了一个基本问题:哪些规律是最基本的规律,不能由其它规律推理得到?这样的规律就称为基本的物理定律。最基本的规律还必须自身能够回答世界是由什么构成的,因为如果不回答这个问题,规律就失去了作用于其上的基本对象——基本规律的作用对象是什么也是一条待发现待检验的规律,因为人们所感知到的只是现象,世界的本体并未自动向人们显现。现代物理学相信, 世界由一些基本微观粒子组成,微观粒子的内部结构尚未可知,微观粒子之间有强相互作用力、弱相互作用力、电磁作用力和引力四种基本作用方式,它们尚未有统一的形式(量子力学和广义相对论尚未统一)。现代科学大多建立在现代物理学之上,对于现代物理学公认的那些结果,似乎没理由不选择相信它们。

物理学的终极目标是得出一套一致的理论,其解释事物运动与作用的结果能与万物所表现出来的现象吻合。似乎,只要研究清楚了物理学就可以推出其它所有知识。将来我们或许会意识到,这从复杂性角度看就是不可能的,或者说我们没有那么多的资源去从底层物理出发推出一切。但幸运的是,知识本身呈现出了“层级”的特征。在一些(众多)研究领域,我们只需将现象还原到某一基本层级,而无需展开到物理层面。某一些物质整体本身已经可以作为这些学科里讨论的基本对象(可能需要承认一些近似与简化)。于是,有众多学科可以独立的展开研究。

如何描述规律,以及几条被假定成立的规律如何推导出另一条规律,这些行为要符号一定的规则,这一规则源自人类认识世界的基本方式。描述规律与推导规律的规则最好是清晰明确的,这可以诉诸语言或者符号(符号是一种更清晰的语言)。这样我们就把规律的描述与导出“形式化”了,称为逻辑。逻辑可以导出数学。所以,逻辑或者数学是描述规律以及导出规律的基本方式。逻辑或数学是规律的形式化的、精确的描述。形式化的方法可能有多种,但一切规律本质上都将是采用某套这样的形式语言得到描述的。人们还通常可以脱离“为规律而形式化”这一需求,而研究形式系统本身。这样的研究只需假定某些形式化的前提成立,便可以确定地推得在这样的假设下,哪些一定是成立的结论,哪些一定是不成立的结论。尽管不是为实践需求而研究,这样得到的理论体系通常会被证明是有用的。并且,这样推出的结论是恒真的,是我们所能相信的最基本的存在。